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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岗岭村,谁还不知道他赵传薪是个懒蛋子。
没有大伙架着,他是能不动就不动。
属驴的,牵着不走打着倒退。
“走吧!”
一辆辆载满货物的牛车马车上路了。
他们把这里的特产带过去,比如人参等药材和皮货和木制品等等。
再从那边把南边或者海运的货物拉回来。
一来一回,大有赚头。
黑土地上莽莽榛榛的林海雪原,看起来特别壮观。
太阳在雪上折射的万丈光芒,能让人睁不开眼。
据说,不常年在北方生活的人,看多了会得雪盲症。
保险队的人,都是大衣外面再套着破烂的袄子,脑袋上顶着狗皮帽子,呼出来的气都是白的,一会儿胡子上,眼眉上,和刚长出来的刘海都挂了霜。
现在,鹿岗岭村的年轻一辈人,都和赵传薪学着开始留头发了。
自发的觉得,那种金钱鼠尾辫忒难看辽。
反正天高皇帝远,别人也管不着。
啥?县衙门?他们算个屁!
赵传薪的头发已经很长了,这会儿都是剃头匠,没有正八经理发的,就算他想给自己理,但单靠剪子太麻烦,索性就往后梳理。
双喜穿着破袄子,下面还露出一大截毛呢大衣的下摆,再看看赵传薪,一身长款羽绒服一直延展到小腿肚子,骑马可以把下面的扣子解开,也能垫着腿。
绸缎料子,在阳光下很耀眼。
尤其是那羽绒服,后面竟然连着帽子,随时扣在头上,再戴上围脖,就露出两个眼睛。
他们很无力,因为追时髦追的很吃力。
在他们为毛呢大衣沾沾自喜的时候,人家又穿上了羽绒服。
他们想要羽绒服,还得搜集几个月的鹅绒鸭绒才行……等那会儿,不知道赵传薪又搞什么新名堂了。
干饭要跟着,可这会儿大路上根本没有清雪的。
人和马都是深一脚浅一脚的,更别说狗了。
走着走着,就气喘吁吁了。
赵传薪伸出腿:“勾着。”
干饭把两条爪子搭上去,赵传薪一发力,将它挑了起来,然后伸手一抄,就拉到怀里抱着。
旁边的陈大光看的啧啧称奇:“赵队长你的狗真灵性。
不如卖给我吧,给你一个合适的价钱。”
干饭朝他龇牙咧嘴叫了两声。
赵传薪仰头望天状:“呵呵,这个世界上,就没有我无法拒绝的价钱。”
让陈大光脑袋转了好几圈,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。
意思是我买不起呗?
有时候,陈大光觉得,谁要是长期和此人相处,搞不好会被其气死。
主角设定穿越前为矿大篮球队皇牌球员,自幼练习太极拳,剑,枪。后经过锻炼,基本与与魏延,张辽同级,略逊于巅峰关羽,张飞,赵云高于马岱,文聘。大局观比较擅长,但不至于算无遗策,更多是有神来之笔,奇思妙想。文采身为穿越者,语文不太差。女人会有几个,但不至于精尽人亡。本文适度YY,不太过火。自己争霸雄心万丈太累,当诸葛亮劳心劳力也太累。与其如此,还不如当个儒将,没事就喝喝酒,写写诗,和自己的女人一起潇洒。打仗?打得过就打,打不过就阴,迟早叫你喝我的洗脚水。曹操原来如此!此天亡我也,非战之罪。关羽有你在,我岂敢称武圣!张飞好酒量!刘备我一生识人无数,却看不透你,幸好我们不是敌人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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