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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结束了孽缘,这辈子了无牵挂,为什么不去找郑秀莉这个傻大妞?这可是一辈子都会对他好的人啊!
他坐在台阶上,陷入了沉思。
他手里还有四十万的存款。
这四十万,在s市不算什么钱,可是到了东北,到了郑秀莉的家乡乌斯浑河,这四十万,他可以和郑秀莉办一个农场,养猪、种庄稼,过上很幸福的生活。
幸福的生活不决定于钱多钱少,而是决定于两个人是不是真心喜欢。
他喜欢郑秀莉吗?
喜欢。
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。
要不然,郑秀莉憔悴的模样,不会让他心痛。
正是因为他喜欢,大学时代,他才舍不得惹郑秀莉生气,不肯得罪她,总让白莉莉吃醋。
他喜欢白莉莉吗?
想半天,他还是要无奈地承认,也喜欢。
看来,他这辈子,就是这么一个见一个爱一个的混球。
这时候,白莉莉应该嫁了那个留学生,在国外生活了。
他喜欢不喜欢的,大白妞已经与他无关了。
那么,就只有一个傻大妞了。
这样倒好,不用左右为难了。
去找傻大妞吧,和她过一辈子。
过好了,把爹妈也接过去,这辈子守着那乌斯浑河,守着那个大草甸子,也十分不错,总比在这大城市里,受这么大的压力,忍气吞声过一辈子强得多。
可是,乌斯浑河和大草甸子,是梦里的事情啊,郑秀莉可从来没说过这个。
她是在省城的国税局工作的,她爹是大佬也是梦里的事情,她也从来没说过她还有个叫春梅的小妈。
怎么去找她呢,去省城她的单位,还是先给她打个电话?
万一没有乌斯浑河,没有大草甸子呢?
哎,管他呢,先去了再说,不能给傻大妞准备的时间。
万一她知道他要去找她,就无法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憔悴了。
就算她憔悴也好,漂亮也好,又有什么关系呢?他喜欢的,是她的人。
他突然去找她,见了她,就跟她说,想着去农村买块地,和她厮守一辈子。
如果她不同意,说明她也不是真的爱他,他立马走人就是了。
想到这里,他从台阶上站起来,拍拍屁股上的土,一身轻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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