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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蝶语?”
伸手,在常蝶语的眼前晃了晃,高志豪轻声唤她回神,“看什么呢?”
“没,没什么!”
被高志豪这么一唤,常蝶语顿时便清醒了回来,见他竟是离自己近得半尺都不到,脸色瞬间大红,一直就从脑袋顶儿上,滚烫到了脖子根儿,把拿在手里扫帚塞进他的手里,慌乱的往前面的铺子里逃开去,“我,我去告诉爹爹,告诉爹爹你回来了!”
瞧着常蝶语慌忙逃走的背影,高志豪本能一笑,他这未来的小妻子,可真是有够可爱的,让他怎么看,都看不够呢!
晚饭吃的还是鹿肉,不过,不是像中午那样的烤着吃了。
蒸上鹿肉,依着白板所述的法子,给常德望煮好泡澡水,让他进木桶里去泡着,高志豪便动手,收拾起了院子里的其他死鹿。
他不能在常家耽搁的太久,不然,等天黑关了城门,他就该回不去翔龙镇了。
他得回去给高清水准备晚饭,冀海涵的“手艺”
,已经不是“不敢恭维”
四个字能形容的了,要不是他有个金刚不坏的胃,八成儿,等不到他长到能踩着板凳爬上锅台煮饭,就该被她活活毒死了!
常蝶语显然不甚多见给牲畜剥皮的景象,见高志豪把一头死鹿绑着后腿吊起来,轻松至极的便把一整张鹿皮剥了下来,竟是忍不住瞪大了眼睛,惊叹出声。
高志豪也乐得在她的面前显摆,一张鹿皮接一张鹿皮的剥,不多会儿工夫,就把所有的鹿都剥干净了皮,成了一只只倒吊的“光杆儿”
肉。
“蝶语,你去跟叔母要几只大盆子,顺便,再搬罐儿盐来。”
剥完了鹿皮,接下来,就该掏内脏了,考虑到场面太过血腥,容易吓着了常蝶语,高志豪便故意想出了一个事儿来,交给了她去办,“不用着急,这些鹿,可够我收拾一阵儿呢!”
常蝶语应声而去,一直蹲在不远处等着的灵兽们,就颠颠儿的凑了上来,按照自己平日等吃食的顺序,叼着自己的食盆儿,齐整整的码成了一排。
它们虽是灵兽,却也终究是兽类,对它们而言,柔软的动物内脏,可远比硬巴巴的肉,要美味得多。
刀锋闪白,高志豪这寻常里用手当斧子砍树的人,有了利刃使用,自然是更“如虎添翼”
,几头膘肥体壮的鹿,彷佛就只是眨了几下儿眼的工夫,就都被开膛破肚,“收拾”
的只剩了“肉壳”
,再看那些灵兽们面前的盆子里,已是都装了冒尖儿高的动物内脏,品种均等,份量敦实。
“吃罢,不够的,我再给你们切肉。”
拍了拍离他最近的灵虎,高志豪便又回转了身,继续处理起了那些鹿的“肉壳”
来,野生的鹿筋硬,不好嚼烂,不收拾下来的话,会影响腌肉的质量,等肉腌好以后,要切割,也会费劲儿,高志豪虽然没吃过鹿肉,但,这些基本的常识,还是有的,“我明天还来,给你们带灵兽丹吃,你们都乖点儿,不准缠着大叔陪你们玩儿,他要医病,需得静养才行。”
关系到常德望的健康,灵兽们自然是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,它们喜欢常德望这个主人,希望他能身体好好的,多陪它们几年。
凡人会生老病死,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,它们不贪心,只希望,他能身体健康,在它们的陪伴下,寿终正寝。
来生,千年之久,于转世的人类而言,遥远非常,对它们这些寻常灵兽而言,又何尝不是?如果千年之后,常德望再世为人,那时,它们还没被其他厉害的灵兽吃掉,没被道士捉了去炼丹,还有缘遇上他的话,它们是极乐意,再陪他走过一生去的!
往生莫等。
只看缘。
常蝶语拖着两只大铁盆回来的时候,灵兽们已经把各自盆子里的鹿内脏吃完,饱了的,直接叼着自己的盆子回去睡觉,没饱的,则蹲在高志豪的身后,等着他继续把从鹿身上削下来的硬筋丢给自己。
“志豪,这样两只够么?”
把铁盆拖到高志豪的身边儿,常蝶语有些累了的站直起身子来,用衣袖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子,“不够的话,我再去拖两只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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