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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我感觉十分别扭,我常常看到各种男人为这些假惺惺的女人心醉神迷(不管是男性朋友也好,男同事也好,陌生男人也好),那时我就很想拉着这些人坐下来,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:“跟你约会的女人看了太多电影害得脑子短路,现在还没有回过神来呢;那些电影通通出自不善交际的男人笔下,那些家伙在自己的白日梦里一心相信世间确有如此佳人,还相信佳人说不定会芳心一动赏他一吻。”
我很想揪住那糊涂蛋的衣领,要不然就拽住他的斜挎包,然后开口告诉他:“跟你约会的小贱货并不是真心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,拜托,有谁会爱辣酱热狗爱得要命哪!”
其实说来说去,更为可悲的倒是“酷妞”
们:她们扮出的女人并不是她们自己心中的模样,而是男人们所希望的模样。
哦,如果你算不上一个“酷妞”
,那我求求你别相信某些鬼话,说什么你的男人绝不迷恋“酷妞”
。
也许他所痴迷的“酷妞”
确有一些细微的区别:说不定他是个素食主义者,那他的“酷妞”
就会喜欢面筋,热爱狗狗;说不定他是个时髦的艺术家,那他的“酷妞”
就会是个有文身、戴眼镜,还喜欢漫画的书呆子。
总之各花入各眼,但是请相信我,无论在哪个版本里,男人总会喜欢“酷妞”
,该女孩痴恋他所痴恋的所有狗屁玩意儿,而且从无一句怨言。
(那怎么才知道你自己不算一名“酷妞”
呢?因为他会对你说出这样的话:“我喜欢强势的女人。”
如果他持这副腔调,那他总有一天会跟别的女人有一腿,因为他嘴里说着“我喜欢强势的女人”
,就相当于心里想着“我讨厌强势的女人”
。
)
我已经耐心等待了多年,(那可真是好多年哪!
)等着云开雾散的一天,到时候男人们就会读起简
奥斯汀的书,学起针织,假装热爱植物,开开派对一起做做剪贴簿,还会用互相亲热的一幕撩得女人们春心荡漾,到时候我们就会开口说:“嗯,这小子真是酷得要命。”
但是这一天一直没有来临,全美国的女人们反而串通一气堕落了起来!
没有花上多久工夫,“酷妞”
就成了公认的标准,男人们坚信处处有佳人——她不再是个千年难得一遇的梦中情人啦!
每个女孩都应该是“酷妞”
,不然的话,那就是你自己出了毛病。
不过话说回来,变身成一名“酷妞”
倒是件十分诱人的事。
我是个喜欢当赢家的人,对我这样的人来说,变身成万人迷极具诱惑力。
遇见尼克时,我一眼就看出他中意的正是此类女孩,而为了他这个人,我倒是愿意尝试一番。
我还是担起我该担的骂名吧:事实是,一开始的时候我简直为他神魂颠倒,我觉得他身上极具与众不同的气质,别有一番密苏里风情,在他身边让人如沐春风。
他让我激发出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特质,比如轻盈、幽默、悠闲,仿佛他把我掏了个空,又填上了片片羽毛。
他帮我变成了一个“酷妞”
,如果跟其他人在一起,我就不会变成“酷妞”
,也不会想要变成“酷妞”
。
我不得不承认,“酷妞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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