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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57年,四月十七,平原区。
平原新村以北的农田刚收获完小麦,一些女性劳工把新村里养的鸡赶进麦田里,让它们啄食遗落的麦粒,顺便把粪拉在田里增加肥力。
季国风和林小雅驾着一辆驴拉的小四轮车从麦田旁边经过,后面的车斗里坐着段明远,三人有说有笑的,沿着刚铺好的十字路前往北边的牧马场。
呃,原来季国风不在实验室,是跑这儿来了。
牧马场占地不小,安全部的范龙城正骑着一匹小黄马在草场上遛弯,远远看到他们,一挥鞭子,就朝他们奔过去了。
范龙城现在是义勇队的骑兵排长,他原先不叫这个名字,穿越后才给自己改名“龙城”
,寓意不言而喻。
“老范!
嗯,有点威风啊!”
段明远正好朝着这个方向,也看到了他,远远就打起了招呼。
范龙城今天特意穿了玄武甲,还装上了军官专属的造型肩甲,很是威武的样子。
义勇队的制式盔甲原先只包括胸甲和头盔,后来为了防箭矢抛射,又增加了肩甲。
普通士兵的肩甲只有两块弧形钢片,而军官的肩甲则附加了飞檐的造型装饰,上面用不同的纹路区别阶级,是专门请赵阿洛做的设计,很是神气。
范龙城驾马过来,和四轮车并驾齐驱,哈哈一笑,说:“今天好不容易把你们请过来了,怎么也得展示一下骑兵的威风啊。”
“确实威风,”
季国风转过头来,“老范,你们骑兵练得怎么样了?”
说到这个,范龙城有些尴尬:“唉,也就刚会跑而已。
我们的义勇队之前要么是农民,要么是渔民,没几个会骑马的。
光训练他们跑出直线就用了不少时间,更别说战术动作了。
不过他们学起养马来倒是挺快的,这也不错了,要知道伺候马也是骑兵的基本功啊,不跟马养出感情,怎么才能人马一体呢?”
正说着,他们走上了一处山坡,看到了前面骑兵排训练的场景。
大约十个人骑在马上,另外十个人牵着马,缓步向前走。
旁边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,也穿着义勇队的红甲,骑在一匹小黑马上,不时喊着什么,又用鞭子抽了一下。
范龙城指着那个少年,说:“不过也不是没有好苗子。
那个少年,叫王二虎,原先家里是西北边胶水县的农民。
蒙古人来了之后,把大泽山以南一大片区域都划成了牧场,把当地人民掳掠为奴,也包括他家。
他从小给蒙古人牧马,练出了一身好骑术,不过他这种牧奴在蒙古人那里只是一种商品罢了,经常被转卖。
前不久,他被卖给即墨北市卖马的那对蒙古夫妇,上次我去那里买马,就见到这小子被老板娘暴打。
他一边抱头求饶,一边眼里就像在喷火一样,我当场就觉得这小子不简单,于是把他跟马一起都买回来了。
结果果然捡到宝了,他在养马和马术上的经验可比我们这些二把刀强多了,给骑兵排的建设出了很大的力,现在可是义勇队里第一个正什长。
嗯我现在给他改名叫王破虏了。”
众人不禁笑起来,这范龙城还真喜欢改名。
他说了这一通,车马已经行驶到训练场附近了。
王破虏看到他们,刚要过来打个招呼,范龙城做了个手势,让他们继续训练,随后转头与武备组几人商议起来。
这才是今天的正题。
“你们也看到了,我们现在的骑兵技术可以说是非常之水,”
范龙城指着训练场说道,他也不藏拙,“别说跟蒙古人比了,就算比起胶州、益都的骑兵,都大大不如。
基础的马术不行,玩什么都不行,所以我们也不指望练出什么枪骑兵、胸甲骑兵之类的高端兵种,现阶段就只训练一样:跑!”
众人没笑,很凝重地看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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