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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个个都说想吃,姜仪边笑嘻嘻的让他们稍等,然后把泡好的米粉捞出来,下到小锅里煮熟。
其实米粉本身就是熟的,只是晒干后硬邦邦。
之前用冷水泡软了,现在只需把水一烧开,就可以起锅了。
姜仪麻利的把几个碗筷洗好放在灶头上面时,水就开了,她把米粉分别夹到几个碗内,然后把锅里还用小火炖着的汤勺起,浇在面条上面,几碗粉就煮好了。
“治哥儿,去把老道叫进来,一人一碗,吃吧!”
赵夫子端起一碗比较大的说;“我和孙儿两人吃一碗就够了。”
陈治叫了老道,自己先跑回来端起一碗,不顾烫嘴就窸窸窣窣的吃起来。
“原来是有好吃的啊?那我也尝尝。”
老道进来,笑呵呵的说。
这个时代,绝大部分人一天都是吃两顿,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属于在饥饿状态,有得吃,是谁也不会拒绝的。
老道先喝了一口汤,便眼睛一亮,惊讶的道;“这汤很不错啊,鲜甜中带着醇厚的浓香,微微的辣刺激着口感,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粉。”
“是啊,就米粉口感也不错。”
陈治很快就吃了一半,这时才有空说话。
姜仪笑道;“肯定啦,我先是用冷水泡,再用热水煮,这样的粉煮好后不会成坨,而且口感也比较好。”
“爷爷,这粉好好吃,我还要吃粉。”
“呵呵,先喝几口汤,把胃暖起来再吃粉,而且汤比较有营养。”
赵夫子边说边用瓷羹勺了一口汤伸到小能礼的嘴巴。
他一口吸下,长大嘴“啊”
了一声,一副很惬意的样子。
“这粉比老周头粉摊的粉好吃多了。”
赵夫子也喝两口汤,开心的对姜仪夸赞道。
姜仪闻言,忽然有个想法在心中发了芽。
趁大家还在吃,她端了碗进去喂弟弟。
姜臻吃了几口,大呼过瘾,连接吃了两碗。
回到厨房,看到锅里剩下的汤大概还有三分之二。
她陷入了沉思。
两只大筒骨大概三斤,要十二铜。
古代不比前世,猪骨头都比肉便宜,肉又以肥膘比较贵,特别是五花肉,是最贵的。
而前世一只猪最贵的是排骨,然后猪肚,到筒骨和其他骨头,肉都是比较便宜的,特别是肥膘,如果其他部位的肉是10块一斤的话,纯肥膘最多只能买两三块钱。
这个时代的骨头都是剔得比较干净的,所以只要四铜一斤。
而石螺更便宜,只要二铜一斤。
加上些桂皮八角之类的调料,柴火,盐,人工,熬一锅汤绝对不需要二十铜。
干米粉是八铜一斤,泡软了话大概有一斤半以上,如果三两一碗粉,煮六碗没问题。
一锅汤加多点水,不用今天这么浓,大概够五十碗粉的汤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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