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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杜拉斯、徐志摩之类,勉强也知道一点。
要不我怎么敢写小说?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小说了,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。
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,工作得像台机器,如何能够明白“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”
的优美意境?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。
可这些小说我又不爱看。
所以魏文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,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。
这也不错。
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,相当惹人爱。
当然,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。
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,经验相当丰富。
一般来说,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,我就跟她谈文学,但要十分小心。
万一她学问好过我,就会出洋相。
这种可能性非常大。
因为真正纯文学的东西我也不大懂,装装样子蒙人罢了。
像魏文馨这样的,我也会先谈文学。
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学问,唬一唬她,占据心理上的优势。
如果前辈大师知道文学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,一定气得不行。
但这跟我无关。
文学于我来说,要是连唬女孩子都派不上用场,还理它干嘛?我又不能真靠写小说过活。
谈过文学之后我就和她说各种奇闻趣事,大都是杂志上看来的,荒诞不经。
如果可能,我就偷天换日,把其中的主角置换成我自己。
这可以让女孩子以为我阅历丰富,是个大有本事的人。
我们就这么瞎扯着,吃着甜丝丝的苹果派和相当难以下咽的牛肉汉堡。
等到终于把那份洋落吃完,到了不得不回厂的时候,魏文馨偷偷问我在哪里付钱。
我笑着说:钱早就付了。
魏文馨着急起来,说:那怎么可以?说好是我请客的。
多少钱,我给你。
一边说一边往外掏钱。
我笑着拍了一下她的头:大家是老乡嘛。
走吧,回去,明天还要上班呢。
以后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。
这一拍起的作用不小。
魏文馨止住了往外掏钱的动作,脸红红的,乖乖跟我出了餐厅。
拍这一下也有名堂。
如果她对我有意思,就是这种脸红红,乖乖的样子。
我心里就有了底。
万一对我翻白眼,那也不要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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